宣城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范围新规定,宣城大病医疗保险制度

时间:2020-12-19
简介:天得资源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宣城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范围新规定,宣城大病医疗保险制度》,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天得资源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宣城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范围新规定,宣城大病医疗保险制度》。

【www.td7.cn--医疗保险】

办理条件


参加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参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享受门诊大病待遇:


1、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

宣城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范围新规定,宣城大病医疗保险制度


2、列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器官移植后门诊用抗排斥药;


3、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


4、血友病专科门诊治疗;


5、再生障碍性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6、地中海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7、颅内良性肿瘤专科门诊治疗


8、其他大病等。


大病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情况有哪些?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3、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5、因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6、因自杀导致治疗的;


7、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8、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办理材料


1、职工的《医疗保险卡》、《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卡》;


2、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拨付审批表(三张)(并加盖公章);


3、出院诊断正明(紧急抢救应出具紧急抢救诊断正明)、《大病统筹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北京市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及《住院费结帐单》(住院报销凭正);


4、特种检查、特种治疗或使用贵重药品的应出具审批表;


5、门诊患者需出具诊断正明、大病统筹处方及北京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


6、转院治疗应提供由院方大病统筹办公室出具的转院正明;


7、大病医疗统筹规定的其它材料。


8、单据报销时限,以出院或门诊最后一天为准60日内,逾期不予报销;


9、大病医疗费用实行一次性报销制度,凡因企业、个人、医院造成的漏报一律不予补报;


10、凡因企业、个人、医院造成的报销材料不全的,将暂缓支付。


办理流程


所有的大病患者,一旦住院后,必须尽快将诊断书、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等材料,送所住医院医保科登记、审验,以免影响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


申请肝硬化等23种病的门诊报销,参保居民要持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及申报病种所需材料于每年5月、11月到规定的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


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盖章后生效,从7月、1月开始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报销比例标准


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


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内容方面,《意见》指出,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此外,大病保险保障水平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近日,市医保中心公布了2017年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2017年医疗生育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2736.05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13680.24元/月。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解读2017年山西晋城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政策,仅供参考!


根据我市统计局公布的相关统计数据和《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晋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若职工的工资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缴费基数,即2736.05元/月;高于300%的,按300%确定缴费基数,即13680.24元/月。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可自愿选择按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即4560.08元/月;或按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即2736.05元/月。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2017年5月1日起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2015年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0.25个百分点和生育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的决定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本文来源:http://www.td7.cn/zhuanti/67016/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admin@qq.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