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新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荐读】

时间:2021-04-10
简介:天得资源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关于最新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荐读】》,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天得资源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关于最新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荐读】》。

【www.td7.cn--条例】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事业单位人事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http://tongxiehui.net/by/53944.html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五章考核和培训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篇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五章考核和培训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二十四条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第六章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六条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第二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

第二十九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第三十条给予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三十一条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单位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七章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第三十二条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

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第三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五条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

第八章人事争议处理

第三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第三十九条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

(二)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第四十条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事业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二条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处理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三条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三:详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促进公共服务事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现实需要,是建设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的重要举措。今年正式施行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我省近日也先后出台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系列实施意见,本报与省人社厅邀请部分专家进行解读—

解读专家:程雁雷安徽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小群省社科院法学所所长董辉军省立医院副院长

首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行政法规因何出台?

用法律形式确认以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最大限度促进公平和效率

程雁雷: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不仅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供了法治框架,也为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营造了法治环境。长期以来,对于拥有大量就业者的事业单位,我国一直缺乏相应的高层次法律规范。公务员人事管理可以依据公务员法,企业用工可以由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来规范,唯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以调整,因此,<条例>的出台填补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立法的空白。

作为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行政法规,<条例>立法初衷是将多年来初步建立的以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以法律形式予以确认,并对聘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终止等环节作出规定,同时健全奖惩等激励保障机制,明确人事争议处理依据。立法着眼于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专门人才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优化公益事业资源的配置和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事业单位服务功能的充分发挥和社会事业发展。

事业单位的人事立法,关乎人事制度改革的成败。<条例>颁布实施,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效破解改革难题的重要途径,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运用法治手段,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规范管理制度,提高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效能,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促进提升服务质量,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李小群:这次事业单位改革的意图就是为了实现事业单位乃至全社会的“公平与效率”。事业单位主要涉及教育、科研、文化、体育、卫生服务等多个领域,但大都与行政机关存在紧密关系。事业单位改革必然涉及到政府机构和职能调整、社会事业发展、国家社保体系建设、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多方面问题,加之这次改革对数千万事业单位人员利益会产生重大影响。<条例>的出台,对我国事业单位改革提供了“顶层设计”,从用人制度、岗位设置和管理制度、竞聘上岗制度、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养老保险制度以及考核奖惩制度等诸多方面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保障了事业单位改革在法规规制下顺利进行。

事业单位改革,会对行政体制改革产生有力的推动。同样,有效的行政体制改革,也会助推事业单位改革,减少改革阻力。因此,行政体制改革应当与事业单位改革保持同步,相向而行。

<条例>为何强调实施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通过聘用制,实现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通过岗位管理制,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通过竞聘上岗和绩效工资制,打破“大锅饭”,让真正有才能的人上理想的岗

程雁雷:<条例>对公开招聘和竞争上岗作了明确规定,核心是公开,关键是规范,目的是择优。明确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应当公开招聘,并对“不宜公开”招聘的范围,如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做出限定。对招聘程序各个环节进行确认,确保公开招聘的规范性。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制定公开招聘方案,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考试、考察,体检,公示拟聘人员名单,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对事业单位竞聘上岗的按照制定竞聘上岗方案,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考评,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办理聘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推行公开招聘应当注意尊重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特点,采取科学公开和规范方式,全面、公正、准确评价应聘人员,将各类优秀人才凝聚到事业单位中来。公开招聘将成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主要方式。坚持做到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自主权相结合,坚持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有利于推进竞聘上岗成为事业单位内部人员选拔聘用的主要方式,实现岗位能升能降、待遇能高能低。

李小群:<条例>明确地规定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和意图,即:通过聘用制,破除事业单位实际存在的“终身制”,实现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通过岗位管理制,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全部实行岗位管理,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通过竞聘上岗和绩效工资制,使竞聘上岗成为事业单位内部人员选拔聘用的主要方式,打破“大锅饭”,让真正有才能的人上理想的岗。实现岗位能升能降、待遇能高能低。通过养老制度的改革,打破事业单位不缴养老保险的惯例,建立起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从而逐步实现整个国家养老制度的并轨,让所有的“单位人”都成为“社会人”。简言之,就是通过制度变革,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聚集优秀人才,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如何理解和正确看待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目的是促进事业单位及其所承担的公共服务的发展,促进国家养老保险制度并轨,促进原先受到养老保险制度禁锢的人才自由流动,提高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的发展效率

李小群: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在建立之初,由于条件限制,只能针对某一类人员设计一种制度,导致现今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呈现出“多轨”并存局面。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企业职工、城乡居民,林林总总,具有明显的碎片化特征。不同保障制度和待遇,彼此间相差悬殊。建立起更加公平和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成为人民群众迫切要求和热切期盼。<条例>的颁布,不仅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更是整个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它标志着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点是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要求正在逐步落实,标志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已经从部分人群“制度”并轨进行实践。

从全社会角度看,此次事业单位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其着眼点是促进全社会公平和效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目的是促进事业单位及其所承担的公共服务的发展,促进国家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促进原先受到养老保险制度禁锢的人才自由流动,提高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的发展效率。

董辉军:养老金改革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一样,由原单位发放退休工资转到社会统筹,独立于原单位之外。养老金筹资渠道由退休前个人按比例缴纳、所在单位缴纳、财政投入和其他渠道筹集资金组成。养老保险保障水平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

养老制度改革促进人才的流通。事业单位是人才集中地方,在没有较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前提下,事业单位人员(通常称体制内人员)很难向体制外流通,不在一个层面体制内的单位之间人才也难以流通。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势必会有落聘人员,如果在岗期间的养老没有得到解决,势必造成落聘后待遇还得在原单位解决,这样就导致岗位管理和聘用制无法实现真正意义实施,最终流于形式。

程雁雷:<条例>公布后,备受争议的莫过于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问题。此前,养老保险是否并轨一直是事业单位人事改革的难点和社会关注的焦点。<条例>第35条对此只作出原则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鼓励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商业保险。<条例>指出了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方向,就是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纳入社会保险体制,逐步与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居民社会保障制度统一。但从什么时间开始执行,如何实施,尚没有具体明确规定,还有待于有关部门拿出具体实施方案。

如何有效推进事业单位人事改革?

科学规划、精心设计、试点先行、循序渐进、综合配套、步步深入。设身处地、公正客观地看待被改革者的利益损失,科学进行补偿设计,尽可能减少改革对具体个人的不利影响

李小群:要顺利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尤其是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必须对改革任务、难度、进程有全面、清醒而科学的研判。事业单位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在某种程度上比国企改革更难。事业单位人数虽然少于国企员工,但精英聚集,他们对社会的影响力和掌握的话语权要远甚于企业员工。因此,必须充分地吸取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确立以下理念:第一,改革并非天然合理,只有科学、以人为本的改革才是合理的。第二,国家发展和前进是重要的,但个人的权益和安全感同样重要。第三,事业单位员工,他们不是改革的对象,而是改革的动力和主力。没有他们的拥护、支持、参与、配合,改革不可能取得成功。因此,切不能把改革当成是国家在“甩包袱”。政府在推进改革时,一定要科学规划、精心设计、试点先行、循序渐进、综合配套、步步深入。不要幻想 毕其功于一役,而要更多考虑和把握改革时机、力度和节奏。要设身处地、公正客观看待被改革者利益损失,科学地进行补偿设计,尽可能地减少改革对具体个人的不利影响。

董辉军:改革是一个渐进过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聘任制的推进,终将催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聘任分开。社会招聘人员聘用前有养老保障,到本单位聘用期间,单位同样按规定予以缴纳养老保险金,聘期满后是否续聘就没有养老方面障碍,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和考核情况决定。

岗位管理和聘任制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也是贯彻好条例的关键环节。念好这个经不容易。事业单位在执行中能否自觉地落实,如何避免专业岗位设置和实际评聘脱离,在下一步配套文件中应该进一步明确和强化。

[篇四: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

事业单位是我国各类人才的主要集中地,是增强我国综合国力的重要领域,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阵地。搞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对建设高素质、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实现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根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中办发[2000]15号)的精神,对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当前的紧迫任务

1、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在实行多种形式的选人用人制度、深化职称改革、促进人才流动、搞活工资分配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有益的经验。但从总体上看,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进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各项事业发展还不适应,主要表现在: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还很不健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还没有形成。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制改革日益深化,党政机关干部制度改革和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展开。所有这些,都要求把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作为促进国家整体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2、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适应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要求,建立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分类管理体制;建立一套适合科、教、文、卫等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各自岗位要求的具体管理制度;形成一个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

3、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按照“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路子,改变用管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办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做法,逐步取消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不再按行政级别确定事业单位人员的待遇;根据社会职能、经费来源的不同和岗位工作性质的不同,建立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和不同岗位特点的人事制度,实行分类管理;在合理划分政府和事业单位职责权限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自主权,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用人上的自我约束机制;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引入竞争激励机制,通过建立和推行聘用制度,搞活工资分配制度,建立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通过制度创新,配套改革,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优秀人才成长,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加速高素质、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

二、建立以聘用制为基础的用人制度

4、全面推行聘用制度。破除干部身份终身制,引入竞争机制,在事业单位全面建立和推行聘用制度,把聘用制度作为事业单位一项基本的用人制度。所有事业单位与职工都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和个人的人事关系,明确单位和个人的义务和权利。通过建立和推行聘用制度,实现用人上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单位自主用人,保障职工自主择业,维护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通过聘用制度转换事业单位的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单纯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转变,由行政依附关系向平等人事主体转变,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转变。

建立解聘辞聘制度。事业单位可以按照聘用合同解聘职工,职工也可以按照聘用合同辞聘。通过建立解聘辞聘制度,疏通事业单位人员出口渠道,增加用人制度的灵活性,解决人员能进能出的问题。

加强聘后管理。通过建立和完善聘后管理,保证聘用制度的实际效果,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重点是完善考核制度,研究修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把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增资、晋级、奖惩等的依据。

5、改革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单一的委任制,在选拔任用中引入竞争机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改进管理方法,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一定程序,可实行直接聘任、招标聘任、推选聘任、委任等多种任用形式。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对任期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任用、奖惩挂钩。

6、建立符合事业单位性质和工作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事业单位要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不同岗位的职责、权利和任职条件,实行岗位管理。

对专业技术岗位,坚持按照岗位要求择优聘用,逐步实现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与岗位聘用的统一。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按照国际惯例,对责任重大、社会通用性强、事关公共利益、具备一定专业技术才能胜任的岗位,逐步建立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实行执业准入控制。通过深化职称改革,强化并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建立政府宏观指导下的个人申请、社会化评价的机制,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权交给用人单位。

对管理岗位,要建立体现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资格经历、岗位需要的等级序列,推行职员制度。

对工勤岗位,建立岗位等级规范,规范工勤人员“进、管、出”等环节的管理办法。

7、建立选人用人实行公开招聘和考试的制度。要制定具体的招聘考试办法,从制度上规范事业单位选人用人的程序和做法,把优秀人才吸引到事业单位中来,提高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素质,把好选人用人关,防止通过各种非正当途径向事业单位安排人员。

8、逐步建立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用人制度。改变现有单一的固定用人方式,有条件的单位应积极实行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用人办法。鼓励和支持事业单位的人才流动,促进专业技术人才资源配置的社会化、市场化。

三、建立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

9、贯彻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扩大事业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逐步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

10、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对转制为企业的,实行企业的分配制度;对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的,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搞活内部分配;对国家逐步减少经费拨款的,经批准,逐步加大内部分配自主权;对经费完全自理的,允许自主决定内部分配。对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要试行工资总额包干制度,搞活内部分配,同时,积极探索试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

11、积极探索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改革。允许各地区、各部门选择有条件的事业单位探索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实现形式;允许事业单位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奖励项目完成人员和对产业化有贡献的人员;允许事业单位经批准高薪聘用个别拔尖人才,实行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对有重大科技发明、贡献突出的人才,根据有关规定,实行重奖。

12、发挥工资政策的导向作用。对到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和在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继续在工资待遇上给予优惠政策。事业单位在制定内部分配办法时,对在关键或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应适当给予倾斜。

四、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未聘人员安置制度

13、坚持以内部消化为主的原则,实行多层次多形式的未聘人员安置制度。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现精减冗员,鼓励竞争,促进流动,提高素质的要求,就要妥善安置未聘人员,这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未聘人员,要以单位、行业或系统为基础,坚持以单位内部消化为主,探索多种形式给予妥善安置,为他们发挥作用创造条件。要注意采取先挖渠、后分流的办法,通过兴办发展新的产业、转岗培训等方式安置未聘人员;有条件的城市可以在行业内或行业间调剂安置,或通过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对未聘人员进行托管。

14、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引导鼓励未聘人员面向基层、农村和企业,使他们在新的领域发挥作用。对专业技术人员,要为他们提供创办或进入企业的优惠条件,引导他们把专业技术应用到社会生产中去,为社会创造新的财富。

15、要为妥善安置未聘人员创造条件。事业单位的未聘人员为国家做出了很大贡献,他们具有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经验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有专门的未聘人员安置指导机构,为妥善安置未聘人员提供信息、帮助指导、创造条件。

五、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宏观管理和人事监督制度

16、加强对事业单位人事工作的监督。要保障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利,保证事业单位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行使用人自主权。要发挥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依法保障事业单位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17、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制度。对主要靠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工资调控体系,建立健全各类人员及职务结构比例的宏观管理办法,健全事业单位人员总量的调控体系,建立不同类型事业单位人员增长的调控办法。

18、做好事业单位人事争议的处理工作。要推进人事争议立法,积极开展人事仲裁工作。要建立健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及时受理和仲裁人事争议案件,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19、健全和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政策法规体系。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人事制度改革发展的需要,当前要抓紧研究制定以<事业单位聘用条例>为基础的政策法规,保障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六、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20、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这项改革的领导,统筹规划,缜密实施。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发挥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的职能作用,做好牵头和协调工作,与编制、财政、劳动社会保障和科、教、文、卫、新闻出版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把这项工作搞好。要注意研究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的对策和办法,把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引向深入。

21、突出重点,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要充分认识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抓住重点,分类指导,逐步推进。要以建立和推行聘用制度,搞活工资分配为重点,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紧密结合各行业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要求,重点搞好科研、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分类改革的办法、途径和经验。

22、积极稳妥,稳步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地区的机构改革、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摸清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改革现状、人员结构等有关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逐步到位。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干部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积极稳妥地把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推向深入,促进高素质社会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人才结构的调整,推动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

[篇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最新消息]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已经2月2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7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

4月25日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

关于最新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荐读】

、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本文来源:http://www.td7.cn/zhuanti/74961/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admin@qq.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推荐文章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集合6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语言类读书心得同数学札记相近;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集合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党徽党旗条例心得体会范文四篇

    体会是指读书、实践后写的感觉文字。语言类阅读心得与数学笔记相似的体验是将学习的应用于实践,通过实践反省学习内容并记录的文字,类似于经验总结。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党徽党旗条例心得体会范文四篇,欢迎品鉴!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通用4篇)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是为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好新时代党的政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而制定的法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通用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监察法实施条例心得体会范文五篇

    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监察法实施条例心得体会范文五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政法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合集六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语言类读书心得同数学札记相近;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政法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合集六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范文(精选6篇)

    纪律,指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进行而要求成员必须遵守的规章、条文。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范文(精选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合集5篇)

    中国共产党(英文名: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简写CPC),简称中共,创建于1921年7月23日 ,历经多年国共内战,中国共产党在中国大陆和绝大多数沿海岛屿取得全面胜利,率领中国人民解放军打败中华民国国军,迫使中华民国政府退守台澎金马,并在1949年于北京建立中华人民

    党的宣传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四篇

    心得体会其实就是简略写出自己阅读过的书籍或文章的内容,然后写出自己的意见或感想。换而言之就是应用自己的话语,把读过的东西,浓缩成简略的文字,然后加以批评,最重要的是提出自己的看法或意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的宣传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四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公安机关)精选4篇

    心得体会是一种产生感想之后写下的文字,主要作用是用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感,是一种读书和学习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文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公安机关)精选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宣传工作条例范文汇总五篇

    《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是中共中央印发的条例,制定颁布《条例》,体现了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宣传工作的高度重视,标志着宣传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宣传工作条例范文汇总五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