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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报告,在已发布的党、人大、政府、司法、军队机关的公文处理规范中。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规政策情况自查自审报告(通用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一】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规政策情况自查自审报告
***x县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根据财发(***x)***x号文《关于开展全***x县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x县粮局召开政府采购兼职人员会议,安排部署单位内部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工作专班。
成立了以副局长为组长、总会计师、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抽调办公室、财务审计股人员为***x县粮局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小组。
二、模清采购情况。
根据***x县政府采购目录对县局和办公用具、车辆等资产采购情况进行了清查核实。***月购置小车一辆***x元、***月购置办公用具***x元。***月经同业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同年***月县国资局已核实批复增加***x县粮局固定资产。
三、资产采购数据。
(1)部门财政预决算情况:财政编制部门预算支出总额1048千元,其中政府采购预算支出***x千元。部门决算支出总额***x千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x千元;财政编制部门预算支出总额***x千元,部门决算支出总额***x千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x千元。
(2)自查采购情况数据:一是***月报告***x县政府经副县长批准购置蒙迪殴小车一辆***x千元,由县粮食储备库出资、其帐目在该单位反映;二是***月报告***x县政府有关领导同意单位集中购置办公用具***x千元,由收储企业筹资、其支出在收储企业入帐。
四、整改自纠问题。
(1)资产采购有预算、有批文,但未通过政府采购专门机构采购;
(2)没有公开招投标、而是自行组织部门集中采购;
(3)未制定内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通过这次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x县粮局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在日后资产购置方面坚决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根据政府采购目录、年初报预算、经批准、由政府采购办或公开招投标采购。
【篇二】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规政策情况自查自审报告
我县全面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以来,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许多因素影响着采购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阻力大
政府采购作为财政分配方式的重大改革,涉及到各部门利益的调整,因此部分单位对政府采购认识不足,甚至存在抵触情绪,有的单位领导一把手,对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不理解,认为是多此一举,是垄断财政或收权。特别是有预算外收入的单位,对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界限认识不清,这是推进政府采购制度的思想障碍。
(二)机构设置不规范,制度办法欠完善
建立政府采购机构,必须坚持管理职能与具体采购职能相分离的原则。现行的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责、权、利混淆不清,职能界定不明确,影响政府采购工作扎实有序的开展。此外,在国家和上级政府采购法规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县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办法在政府采购具体执行中存在不完善不全面的问题,有时出现无章可循的情况.同时,现行的部门预算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与政府采购制度的要求有时相矛盾,尚不衔接配套,亟需修订和完善.
(三)实施范围狭窄,采购规模小
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品目分为三大类别178个子目,省、市又规定了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但从巳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看,其项目数量还不足规定项目的20%,部分货物采购项目和大部分工程项目未实施政府采购。其主要原因有:财政部门内部对政府采购认识不一,对政府采购预算资金把关不严,部分项目未纳入政府采购;二是由于政府采购未纳入法律规范,缺乏法律的制约力,同时,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各部门、单位执法自觉性差,造成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未纳入集中采购。
(四)管理未完全到位
一是预算管理不到位。由于本级财政支出年度部门预算批复较晚,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尚不完善,也就无法编制出一套完整的、科学的、系统的又便于实施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工作存在一事一议、一急速办的不完全规范的运行状态中,导致事倍功半,难以降低政府采购成本。二是采购资金管理尚未到位。政府采购资金即包括预算内资金,又包括预算外资金,由于在预算外资金管理方面尚存漏洞,在支付方式上出现了预算外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失控。
(五)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政府采购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技术性、法律性、政策性很强,而且涉及到招标、履约管理、仲裁等诸多环节,同时还需要对市场行情、商品和劳务的标准有准确把握,对人员素质要求很高。而目前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人员多由财政部门内部调剂,虽然对财政业务娴熟,但政府采购专业理论知识与业务操作技能还相当缺乏,难以适应工作需要,影响了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
【篇三】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规政策情况自查自审报告
为更好地推动学校政府采购工作发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结合近年我校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按照鄂财函【20***】266号文件和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区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近年的我校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与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工作成效
我校高度重视我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全面贯彻落实内控制度,在内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校委会会议研究决定采购事项并监督相关人员开展采购工作;积极安排财务人员参加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我校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
二、明确职责,建立内控机制
我校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的原则,按照管理、执行、使用相分离,采购经办人、合同审核人、项目验收人相分离的要求,制定和完善政府采购的相关制度办法,完善我园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继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和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健全政府采购监管和运行机制,围绕采购职权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对有关工作人员的监督。
三、严明纪律,杜绝学校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行为
1.开放供应商准入门槛,对符合采购需要的合格供应商一视同仁,不歧视,不搞差别对待,不设置不平等条款。
2.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外,对具有经营资质的供货方不设置其他资格条件。
3.不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登记、注册等障碍。
4.不设置其他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不设置供应商参加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
6.依法及时、有效、完整发布或提供采购项目信息。
7.没有采取其他妨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行为。
通过此次自查工作,使我校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下一步我校将进一步完善相关采购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使我校采购工作更加规范,力争做好做实政府采购工作。
【篇四】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规政策情况自查自审报告
根据庆财联发[20***]1号文件《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区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自查自纠工作,现结合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端正态度,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严肃对待此次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检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切实规范本部门的政府采购行为,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人,设专人管理,确保自查自纠工作有序开展。
二、狠抓落实,切实做到自查自纠。
依照庆财联发[20***]1号文件精神,对20***和20***年度政府采购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主要开展以下几个方面查与纠。
1、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依法实施采购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规避政府采购行为,报购物品都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行政府采购;
2、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始终做到年初有预算、年末有核算。如中途需增减,始终坚持按程序申报,无不编滥报行为;
3、采购方式选择和执行情况,在采购方式上严格程序,审批手续完备,无违规行为;
4、政府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执行情况,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都执行了集中采购;
5、采购组织程序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执行,无违规行为;
6、无应属政府采购范围而委托其他机构招标情况的行为;
7、上级专项资金实施政府采购情况,都执行了制度的规定;
8、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都严格执行了制度规定;
9、无质疑案件的发生。
在此次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基础上,今后继续将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严格采购行为,凡事年初有预算,购物有详单,做到账与物相符,做好政府采购工作,从源头上防止公共资金的滥用和滋生腐败的发生。